遏制劳资纠纷!10月1日起,江门全面实行建筑用工实名制
今日,江门住建局发布了《关于江门市全面实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用工实名信息化管理的通知》,要求从2018年10月1日起,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地全面实行用工实名信息化管理。
所谓建工程施工现场用工实名信息化管理,是指通过互联网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动态反映施工现场人员身份、劳动考勤、工资发放等信息的管理制度。
实施该制度是为进一步加强江门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建筑企业用工行为,遏制和减少劳资纠纷的发生。
通知具体要点如下:
● 施工企业应于10月1日前将专职劳资管理人员的姓名、联系手机号码书面报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备案。
● 在施工现场配备用工实名信息采集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APP移动定位、电子围栏或门禁闸机系统)和设立信息采集点。
● 用工前,使用手机APP软件或实名制信息采集设备读取二代居民身份证、人脸等数据,采集施工现场项目人员基本身份信息和进场登记信息,实现用工实名考勤信息化管理。
● 施工人员基本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电子照片、所在班组、银行账户、进场日期、劳动合同/用工协议签订情况等。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施工企业应当在3日内在用工实名信息化管理系统更新。
● 用工实名制管理系统可由企业自行开发、租用或者通过第三方购买等方式选定。原则上要求采用当前较为成熟、完善、高效、便捷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人脸识别等技术进行上述信息的采集认证和劳动考勤识别,并确保其真实性。
● 企业使用的用工实名信息化管理系统必须与属地住建部门监管系统实现数据实时对接和交换。
● 施工企业应加强现场管理,对不办理个人基本身份信息和进场登记信息采集,或者不执行上下岗考勤制度的务工人员(包括手机APP考勤或门禁闸机考勤的),应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 施工现场务工人员退场前,施工企业应与务工人员确认工作量、结清工资,签署退场确认书,通过用工实名信息化管理系统办理退场登记。
● 经施工现场务工人员本人亲自签名确认的工作量、考勤、工资支付、工资结算等书面记录材料,施工企业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保存2年以上备查。(PS:更多通知内容可戳原文链接)
蓬江已有试点:工人“刷脸”上班
事实上,建筑用工实名制智能化管理在江门早已有试点。
据江门日报报道,在今年6月份,蓬江区就开展了实名制“人脸识别+”系统应用试点工作,已有3个工地实现了系统安装应用。
△工人刷脸进入工地
△美卓花园项目成为试点之一(图源:江门日报)
试点项目通过安装应用“人脸识别+”智能实名制考勤系统,可以随时查询工地在场人数,工人与工程进度匹配情况,工人工资发放等信息。
据悉,下一步,蓬江区将全面推广建筑、用工实名制“人脸识别+”系统安装应用,争取在 2019年实现全区建筑工地系统安装应用全覆盖。
来源:江门住建局、江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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